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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掛神經內科,輪到我們時,已經超過十二點了,仲介要我用輪椅把老爸推進去,醫師一見到老爸就問:「你怎麼了?怎麼坐輪椅?




 




我回答:「因為他經常跌倒,走路很不穩。」




醫生說:「那這樣不行耶,要請一個外勞來幫忙嗎?」




我回說:「是啊!我想請醫生評估,可不可以讓我們申請外勞。」




 




其實仲介本來是交代不要說請外勞的事情的,但是既然醫生都提了,當然我也要趁勢請她幫忙。




 




不過,開證明必須要有兩個醫生做證,之前,我誤打誤撞的 那位 醫師,也是神經內科的醫生,我的醫生很阿莎力的說:「沒問題的啦!他無法拒絕(他看過的病人,當然可以開證明)。」不過那位醫生已經離開了,所以要我兩天後再掛一次號,再開立證明書。




 




四月二十八日星期四早上,我順利的拿到了證明書。不過這天,也發生了「轟動武林、驚動萬教」的事情──老爸燒炭自殺。




 




早上老爸去買木炭,中午吃飯時,他就整個人顯得怪裡怪氣的,只吃一點點,說什麼:「我不要撐死了,走不動。」




 




我好累好累,每天東奔西走,早中晚安撫,我自己也很無力。我懶得再說話了。隨他去吧!




 




我心想:若是你要自殺,只要不在我的眼前,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那是你的選擇,我無法干涉,也不想干涉。隨便你。




 




可是,他的動作太明顯,拿著一大袋木炭,一大袋衣物,要在浴室中燒炭。我怎麼可能眼睜睜看他燒呢?於是,我選擇了打110報警,讓警察來處理吧!




 




七分鐘左右,警車和救護車一起到達,他們也看到了木炭及其他裝備,展開柔性勸說,我置身事外,讓警察去說吧,我累了……


 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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