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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4日 大年初一起,我的臉狂痛著,本來只是麻痺,活動、講話、笑不靈活,但或許是因為西藥類固醇吃完了吧,我的左臉,只要一碰到就痛,輕輕的摸也痛,沒有辦法,醫院都休診,只能等待年初五。


 


過年這些日子,沒辦法閱讀,沒辦法寫作,滿腦子都是媽媽在病床上的身影。但是日子過得倒也簡單,早上起床後不久就要去醫院看媽媽,回來後午餐,在家陪宣看個影片或午睡,又吃晚餐,再去看媽媽,一天就這麼過去。


 


這些天,我已不像之前那般的恐懼,最壞的情況也不過如此,心情平靜許多。


 


219老爸見到主治醫師,不斷問著他:「她會醒嗎?」經過了這麼多天的觀察,醫生終於鬆口:「希望不大。」老爸說:「如果這樣,不如讓她好走。」醫生才說::「我們會盡量減輕病人的痛苦。盡量把管子拿掉。」


 


220護士通知,加護病房只能收急重症病患,根據健保局規定,只能住21天,有可能要將媽媽轉到呼吸照護中心。而呼吸照護中心也只能住21天,又必須轉移到其他病房。


 


得知這個訊息,和老爸商量,如果老媽出院,極有可能也是所謂「植物人」,我們是要請外傭幫忙,還是要送到安養中心?原本我認為請個外傭不錯,至少能夠天天看到老媽,可是老爸認為不妥,外傭不一定有照顧病人的經驗和能力,而我們要適應外傭,外傭也要適應我們,所以還是去安養中心好了。


 


221星期天下午我去尋訪安養中心,進到裡面參觀令我極不舒服,並不是有尿騷味,也不是有消毒水味,而是看見一個個衰老的身軀或坐或躺,毫無生氣。還有去呼吸治療中心時,那一個個躺在床上沒有意識、氣切的病人,插了幾條管子,讓我想到,若是媽媽如此,實在是太痛苦了。還有一間安養中心的老太太、老先生們坐在輪椅上在大廳裡看電視,但是每個人只是坐著讓電視看他們吧,眼神都是茫茫然,也令我心痛。


 


這幾天,老媽持續做著呼吸的訓練,從拿掉呼吸器剛開始的五分鐘,到四小時,再到八小時,希望訓練到可以自行呼吸。


 


同時,我也再簽了一份放棄急救同意書,不同於上一份的是,這次是連呼吸困難時都不急救,我知道若是如此,媽媽很快就會離開我們,但是這是我和老爸一致的選擇。


 


223星期二,10點多早上看過媽媽,她已經拔除呼吸器,看起來還好,很安詳。不過,才12點多又接到醫院的電話:「奶奶看起來很喘、很痛苦,你們確定不再插管回去嗎」?「是的」我含著淚回答。一會兒護士又打來,「醫生請你們再來看看奶奶。」我們飛奔而去。看見媽媽好喘好喘,戴著面罩式的呼吸器,為了呼吸而努力著,痰也越來越多。加護病房的醫生再次跟我們確認,並且說明,若是如此,病人不久後會心肺衰竭。即使如此,這仍是我們沉痛的決定。


 


晚上六七點看過媽媽,她仍然很喘很喘,臉部脹紅,頭部流汗,但是手腳較以前冰冷。回家後八點半左右,我正在浴室洗澡,接到醫院的電話,媽媽已經沒有了心跳,我們隨即趕到。事先我們已經有了準備,立即聯絡葬儀社的人,要將媽媽的遺體移往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。


 


當我接到死亡通知書時,上面沒有看見意外兩字,請駐院醫生補上,但是醫生說那是主治醫師的職責。一下子醫院太平間的服務人員來了,將母親移往太平間,服務人員說明,若是要開意外死亡證明書,只有檢察官才能開,醫院不能開,由於我們有保意外險,必須要報案,我們一方面等著警察來拍照,一方面為母親助念。遺體不能移走,因為還要等隔天,檢察官和法醫的勘驗。晚上我和爸爸到派出所做筆錄到將近十二點,回來後我睡不著,但是想著隔天必定有許多事情要辦,吞了顆安眠藥才睡著。


 


224檢察官和法醫來勘驗,法醫看了病歷後說:「不利於家屬。」檢察官也只能說:「能不解剖就不解剖,但是要透過科學的方法驗證,確定死因,是先跌倒後出血,還是先出血後跌倒,才不會將來和保險公司打官司,曠日又費時。」我們也只能同意。


 


不過從224日 至今36日 仍未接到解剖通知,我們也只能夠等待再等待。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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